为切实改善南昌县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需求,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度空气质量目标任务,近日,南昌县印发《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南昌县将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14台在用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各乡镇、管委会(八月湖街办)要按照通知要求制订淘汰计划和“一炉一策”的供热(汽)方案,明确每台燃煤锅炉的淘汰时限、新能源替代方式及责任人,并建档立卡(包含企业名称、地址、锅炉型号、燃料消费量、锅炉现场照片)。

  为保障行动的顺利进行,南昌县成立了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市监局、县科工局、县发改委、各乡镇、管委会为成员的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30日前为排查摸底阶段,各乡镇、管委会要根据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内涉燃煤锅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覆盖,并将排查情况报送县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以及县市监局、县科工局、县发改委; 7月1日至8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乡镇、管委会按照“属地负责、分类施策、整体推进”的原则,按照全县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问题台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整治,力求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成效; 9月10日前为联合督查阶段,县生态环境局、县市监局、县科工局、县发改委将对各地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开展联合督促检查,现场核实锅炉拆除改造情况,并对各地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单位,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问题整改落实。

  《方案》指出,南昌县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实行“以奖代补”政策,鼓励早拆、快拆、早改、快改。在规定时限前拆除报废锅炉的,享受5万元/蒸吨的补贴政策,小于1蒸吨的锅炉按照1蒸吨计算,在规定时限前未按标准完成拆改锅炉任务的,一律不享受补贴政策支持。(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王瑜)

  查询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www.sxd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