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全市“铁腕治污”大气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大会战近日正式展开。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我省进行督察情况反馈为契机,根据《太原市“铁腕治污”大气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大会战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将把工业企业排污整治、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施工工地污染整治、面源污染整治作为大气环境改善的主战场,积极落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用最严格的环境执法、最全面的环境治理、最严肃的考核问责,全力推进省城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完成农村清洁供暖改造。2017年10月10日前,完成城中村、农村13.4万户居民的“燃煤锅炉改电锅炉”“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清洁供暖改造工程。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9月底前,市区现有471台和县城建成区18台分散燃煤采暖锅炉实现“清零”,“三县一市”范围内149台常年运行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完成36个城中村和36片棚户区整体拆迁改造。完成保留燃煤锅炉烟气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9月底前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严格防止散煤复烧。9月底前市区建成“禁煤区”,实施散煤禁售、禁运、禁用,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火炉)、拆煤灶。

   加强煤质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对2017年采暖季前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采暖季要全部推广使用型煤、洁净焦炭等洁净煤。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力度,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开展劣质煤流通集中整治,确保市区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煤炭质量标准。已完成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的县区、乡镇,要创新煤炭管控机制,从销售供应侧着力,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严禁散煤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