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大连市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从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分批次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对124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或拆炉并网,对113台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或拆炉并网。

        此次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重点针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并针对不同区域明确了具体整改时限。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或拆炉并网,明确市内五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以及旅顺口区城市建成区、金普新区城市建成区,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长兴岛等地城市建成区,应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或拆炉并网(超低排放是指,烟气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明确市内五区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其他各区市县、先导区应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通告》明确了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属地政府等职责分工。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推动超低排放改造和社会服务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炉并网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推动居民供暖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炉并网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动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炉并网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推动已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或拆炉并网的燃煤锅炉注销工作;各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

        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名单可登录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下载。同时,对应实施综合整治,但未纳入名单的对象,开设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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