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呼和浩特,有一种幸福叫“青城蓝”。蓝天常驻、空气常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衡量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位推进、多点发力,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普遍感到天更蓝了,空气更清新了,生活更美好了。

        一组亮眼的数据见证着骄人的成绩。2022年,呼和浩特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9天,达标率90.1%,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位列全国第13名。

要想打赢蓝天保卫战,好的指挥和谋划必不可少。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头号工程,修订并积极推进《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制定了燃煤治理、扬尘防控、机动车尾气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防治4个行动方案、6个专项实施方案及3个配套考核办法,构筑起大气污染防治“1+10+3”的政策保障体系。

        “控排”方面,重点针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对各级督查交办的“散乱污”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露头就打,抓早抓小,坚决整治到位。大力实施清洁取暖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清洁取暖累计配套电网117公里、安装变压器450台、配套燃气管网300公里,有效保障“煤改电”“煤改气”项目正常运行。完成5.27万户散煤燃烧综合整治、11处26台燃煤锅炉替代及和林格尔县大众热力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新增55公里互联互通供热管网,逐步实现全市供热“一张网”。

        今后,呼和浩特市将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蓝天白云、满天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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