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哈尔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规划指出, 深化燃煤锅炉与工业炉窑整治 。 推进热电厂、大型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市区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现有燃煤锅炉优先采取集中供热或天然气替代改造。到2025年,基本淘汰市区建成区65蒸吨/小时以下、市区建成区以外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加强散煤治理与市场专项整治。以农村、城中村、棚户区为重点,散煤替代“一片一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问题“三个统筹”,到2025年农村散煤使用减少50%,主城区棚户区实现清零,城中村完成搬迁改造、清洁能源或清洁燃料替代。设定禁煤区,强化散煤输入管控,从严管控销售网点,清理整顿现有煤炭经营单位。加强煤质监测,严厉打击煤炭储运、销售、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CO2排放控制为重要导向,推进煤炭消费尽快达峰、煤炭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实施新改扩建项目煤炭减量替代,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探索建立将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纳入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考核抵扣机制。禁止建设企业自备燃煤设施,加快纯凝机组、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和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到2025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降至6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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