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到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全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更新或改造升级,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同时持续巩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目录,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列入淘汰目录,根据三明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关于印发三明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市监特安〔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职责,现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完成整治任务的30%、30%和40%的进度,到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全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更新或改造升级,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同时持续巩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

  二、实施步骤

  (一)清单核查(2022年3月至4月)。各市场监管所根据《永安市10蒸吨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清单》和《永安市10蒸吨及以下停用燃煤锅炉清单》(见附件1、2),结合动态监管平台,组织人员对锅炉的使用状态、燃烧(加热)方式、燃料种类、锅炉型号、检验等情况到现场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省特检院三明分院积极配合,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在4月20日前形成当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清单,报局特安科汇总确认后提交当地人民政府。

  (二)整治攻坚(2022年5月-2024年10月)。各市场监管所、特安科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整治工作方案和年度整治任务清单,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将有关政策和整治文件精神传达至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治措施,汇总当地相关部门整治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永安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特安科,特安科负责汇总全市整治情况,通报整治进度,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督促整治任务有序推进。

  (三)巩固提升(2024年11月-2024年12月)。各市场监管所和特安科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整改的锅炉开展现场检查,核实燃料使用情况,夯实整治成果。

  了解更多燃煤改燃气锅炉资讯:www.sxdl.cn